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27 00:00:00 点击量:11505
2020年12月25日,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方洋集团安全监管项目组依据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江苏方洋集团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分别对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的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的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徐圩片区)二期3#4#仓库及室外配套工程日常安全管理、安全资料,结合被检工程的特点对涉及的危大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防护、冬季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现场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9条。具体检查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描述如下:
一、三方安全责任主体主要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检查
二、项目履职管理情况
1.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
由于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未能提供施工安全管理资料,项目组将择日检查。
2.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徐圩片区)二期3#、4#仓库及配套工程
(1)施工单位有危大或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流程审批未完成,编制依据过期且无公司盖章。
(2)施工单位有危大或超危大安全交底。
(3)因停电放假,监理单位相关人员不在岗,未提供监理细则及巡视、旁站记录,项目组将择日检查。
(4)暂无应急演练记录。
三、在建项目安全监管情况描述
1. 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项目
2.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徐圩片区)二期3#、4#仓库配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