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16 00:00:00 点击量:9699
2021年3月15日,方洋集团副总裁、安委办主任周开红主持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听取集团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集团安全环保部相关人员及船级社连云港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周开红对如何提高集团在建项目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三方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和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方面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2021年方洋集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环部和船级社监管组务必高度重视和警觉,杜绝安全检查复查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强化风险管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处罚、重实效”要求,重点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危大工程过程管控、安全防护设施落实、起重机械设备使用、临时用电安全、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闭环等八个方面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督导力度、通报问责力度,形成震慑,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安环部和船级社连云港项目组要从三方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履责、隐患整改、人员安全意识培训等三方面,加强对项目的监管,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
今日,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方洋集团安全监管项目组依据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江苏方洋集团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对3月3日检查的徐圩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三期23#-26#、35#-39#楼及幼儿园工程提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本次复查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现场提出整改意见4条。具体复查检查情况描述如下:
一、隐患整改复查情况
1.3月3日检查徐圩新区公租房三期23#-26#、35#-39#楼及幼儿园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经复查下列隐患未整改:
(1)部分电箱内电线连接无PE线且存在使用双芯电缆。
(2)部分楼层使用民用插座。
(3)个别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二、三方安全责任主体主要管理人员在岗情况
三、项目现场履职管理情况
1.徐圩新区公租房三期23#-26#、35#-39#楼及幼儿园工程
本工程三方主要负责人均在场履职。目前该工程主体已经结束,现阶段正进行室内安装及浇筑室内垫层。在临电管理中,三方责任人加大了力度,违规现象有较大的改观,但有个别楼幢还存在以前的违规行为。现场检查中发现以下方面存在隐患:
(1)安全管理方面:现场个别人员未戴安全帽;
(2)临时用电:电箱内电线连接无PE线、二芯电缆、一闸多机;
(3)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建议:
(1)做好全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交底记录。
(2)施工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进行作业,电气设备应按TN-S设置。
四、在建项目较大安全风险隐患提示
徐圩新区公租房三期23#-26#、35#-39#楼及幼儿园
工程:临时用电。
五、在建项目安全监管检查情况描述
1.徐圩新区公租房三期23#-26#、35#-39#楼及幼儿园工程